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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2016年立项)中期检查与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2016年立项)

中期检查与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组: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工作管理规定(2015版)》(南理工教〔2015518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百千万”计划的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启动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2016年立项)中期检查与经费报销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6年立项的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和校级普通项目。

    2.检查原则:

    ⑴以提升项目育人质量为根本,以查找问题、持续改进、督促进度为目的;

    ⑵各项目单位是各级科研训练项目的育人质量保证及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

    ⑶各项目单位应从学校二级单位的层面,切实加强中期检查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质量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

    ⑷根据“规定”要求,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自行中止,所涉及的学生须在2017年申报立项的科研训练项目批次中,重新选择新的项目并开展科研训练。

    3.具体要求:

    ⑴对于校级重点、校级普通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组师生自查为主、项目单位组织抽查为辅。

    ⑵对于国家级、省级项目,在项目组师生自查的基础上,各项目单位应安排集中答辩式检查,帮助各项目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给出改进建议。

    ⑶各项目组在自查时应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明确下阶段的任务,同时在“南京理工大学科研训练‘百千万’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bqw.njust.edu.cn/”上填报《中期检查表》。

    ⑷指导教师应根据《中期检查表》内容,并结合项目的日常进展情况,着重检查项目是否按研究计划开展、是否达到预期的阶段性目标、项目组学生的研究态度是否端正、项目经费是否合理合规使用等情况,并在“系统”上给出中期检查结论。

    ⑸对于完成《中期检查表》“教师审核操作”的校级项目,各项目单位的教务员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⑹对于完成《中期检查表》“教师审核操作”的国省级项目,在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完成系统“审核”操作后,再由教务员完成系统“确认”操作。

    4.时间安排:

    ⑴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表》:126日~12日;

    ⑵指导教师审核并给出中期检查结论:1213日~19日;

    ⑶各单位组织对国省级项目开展集中答辩式检查、对校级项目开展抽查:1220日~201718日;

    ⑷各单位分管领导、教务员完成系统操作:201719日~115日;

    ⑸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的系统操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017116日~19日。

    二、 经费报销

    1.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指直接用于本科生开展科研训练项目研究的相关开支,须按照“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具体如下:

    ⑴购买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元器件、耗材、试剂等。

    ⑵相关资料打印装订费、信息查询费等。

    ⑶必要的校外场地租借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和测试费。

    ⑷必要的市内调研交通费和学术交流费,相关票据必须是项目组学生的。

    ⑸项目组学生排名在第一位的论文发表版面费。

    ⑹经费不得用于支付餐饮、通信、娱乐、旅游、报酬、一般办公用品购置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等一切与项目研究非直接相关的费用。

    ⑺其他用于项目研究的实际花费。

    不在上述使用范围内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经费报销要求:

    ⑴经费报销的范围为通过中期检查的各级科研训练项目。

    ⑵项目发票要求:①必须是符合经费使用要求的相关票据;所有发票的抬头均应为“南京理工大学”,相关票据的开具日期范围均应为项目立项日至报销日;③每张发票均须由经办采购的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⑶ 项目组在提交发票的同时,还应打印、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模板可从“系统”主页的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

    ⑷各级别项目在本次经费报销中的限额为不超过资助总额的50%

    ⑸项目组若自立项以来没有花费,本次可不报销,并不会影响到结题考核时的资助额度上限。

    ⑹学校财务规定:当年的发票在下一年的430日之前必须完成报销,逾期则不予处理;项目组若已经产生相关合理花费,应在本次中期检查时按要求报销,逾期责任自负。

    3.经费报销程序(国家级、省级项目):

    ⑴材料提交:项目组整理报销材料——包括发票(暂不粘贴)、《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将上述材料装于信封中(外侧注明简略版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于1219日(周一)上午8301100交至教务处113室。

    ⑵发票初审:教务处将从发票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支出的合理性和发票本身的正规性等三个方面,初次审核、确认每个项目组的合理支出;审核结果将通过专用QQ群——“国省科研训练2016”进行反馈。

    ⑶准备发票的关联单据: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规定,网购物品、图书、论文刊登费、专利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机电耗材及零部件、化学药品和大宗金额采购等还需相应提供关联单据或合同,详细要求可见专用QQ群文件共享,亦可咨询指导教师。

    ⑷约报销和复审:通过初审后,经费报销将进入财务处网站预约、主持人签字确认、指导教师复核、项目单位领导和教务处领导复审环节,具体事宜将通过专用QQ群另行通知。

    财务处终审与打款:复审通过的报销单据将流转至财务处,先交由201办公室刘老师签字,最后送至一楼大厅接单处,终审无误后将于三个工作日内打款至约定账号。

    4.经费报销程序(校级项目):

    校级项目的经费报销工作由各项目单位参照国省级项目的报销程序自行组织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125


附件:附件2:《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模板)用于中期检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