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重修立项的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10月下旬,学校已组织各学院面向2013级及延长学制学生进行了科研训练的重修立项工作,为做好结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
1.各重修项目组完成结题报告,并通过“百千万”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完成时间:5月1日~5月5日。
2.指导教师完成结题报告审核,并给出每名项目组成员的“教师评分”成绩,完成时间:5月6日~9日。
二、结题答辩
3.各学院组织符合答辩条件的项目组进行结题答辩,并记录“答辩成绩”,完成时间:5月10日~15日。
4.各学院负责将重修项目组的“答辩成绩”通过系统的“校级项目”下的“录入结题成绩”进行系统录入,完成时间:5月16日~21日。
5.各学院在确认结题成绩录入无误后,进入“校级项目”下的“项目结题”,对相关重修项目进行结题操作,完成时间:5月23日前。
三、成绩对接
6.完成项目结题操作后,进入“校级项目”下的“录入结题成绩”,并点击右下方的“结题成绩导出”生成表格、打印盖章后交至教学实践科,完成时间:5月24日前。
7.实践教学科将把重修学生的个人总成绩对接至教务科,作为毕业审查的基本条件,完成时间:5月26日前。
四、加强组织
8.各学院应根据前期统计的未完成科研训练学生情况,进行针对性地工作通知及考核组织,确保无遗漏。
9.各学院在完成所有系统操作后,可通过系统“重修管理”模块下的“学生重修”查看每名重修学生的成绩,以进行交叉比对,再次确认无误。
10.关于重修项目的其他未尽事宜及要求均参照正常项目执行,确保质量要求不降低。
11.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12.师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学院分管科研训练的本科教务员老师。
实践教学科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