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2019年立项)中期检查与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组:
为贯彻落实《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工作管理规定(2015版)》(南理工教〔2015〕518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开展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暨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务处〔2019〕7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2019年立项)中期检查与经费报销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9年立项的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和校级普通项目。
2.检查原则:
⑴以提升项目育人质量为根本,以查找问题、持续改进、督促进度为目的。
⑵各单位是各级科研训练项目的育人质量保证及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
⑶各单位应切实加强中期检查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质量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
⑷在项目组师生开展中期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应统一安排集中答辩式检查,帮助各项目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给出改进建议;检查对象包括全部国家级、省级项目和部分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的抽查比例至少达到当年立项总数的30%及以上,并应覆盖所有专业。
⑸根据“规定”要求,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中止,涉及学生应主动、及时到所在学院办理重修事宜。
3.检查程序:
⑴各项目组在自查时应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明确下阶段的任务,同时在“南京理工大学科研训练‘百千万’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报《中期检查表》(完成时间:11月7日~12日)。
⑵指导教师应根据《中期检查表》内容,并结合项目的日常进展情况,着重检查项目是否按研究计划开展、是否达到预期的阶段性目标、项目组学生的研究态度是否端正、项目经费是否合规合理使用等情况,并在“系统”中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完成时间:11月13日~15日)。
⑶各单位组织对所有国家级、省级项目和部分抽检的校级项目开展集中答辩式检查(完成时间:11月16日~20日)。
备注:请各单位提前一周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发至jcm@njust.edu.cn,教务处将组织检查。
⑷各单位提交《项目中期检查集中答辩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至实践教学科(完成时间:11月21日~22日)。
⑸对于完成《中期检查表》“教师审核操作”的校级项目,各项目单位的教务员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时间:11月25日~27日)。
⑹对于完成《中期检查表》“教师审核操作”的国省级项目,在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完成系统“审核”操作后,再由教务员完成系统“确认”操作(完成时间:11月25日~29日)。
⑺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的系统操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完成时间:12月2日~4日)。
二、 经费报销
项目经费的使用、报销程序须严格执行学校及项目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教务处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划拨经费,各单位应组织好报销工作;请同学们关注项目单位的具体通知或咨询相关负责老师。
若对本次科研训练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经费报销工作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各项目单位的本科教务办公室;若在系统操作及使用方面有疑问,可咨询师生所在单位的本科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1 |
机械学院 |
84303023 |
何老师 |
2 |
环生学院 |
84315329 |
周老师 |
3 |
化工学院 |
84317706 |
郝老师 |
4 |
电光学院 |
84315431 |
黄老师 |
5 |
计算机学院 |
84303204 |
蒋老师 |
6 |
经管学院 |
84315674 |
苏老师 |
7 |
能动学院 |
84315476 |
鲍老师 |
8 |
设传学院 |
84315512 |
杜老师 |
9 |
自动化学院 |
84315461 |
党老师 |
10 |
理学院 |
84315881 |
李老师 |
11 |
外语学院 |
84303160 |
赵老师 |
12 |
公务学院 |
84315889 |
胡老师 |
13 |
材料学院 |
84314985 |
谢老师 |
14 |
钱学森学院 |
84303150 |
王老师 |
15 |
知产学院 |
84303389 |
朱老师 |
16 |
马克思学院 |
84315976 |
李老师 |
17 |
工训中心 |
84315384 |
张老师 |
18 |
重点实验室 |
84315646 |
韩老师 |
19 |
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 |
84315922 |
陈老师 |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1月7日